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电话:852 2862 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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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的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在相关股东已同意(或被视为同意)的前提下,本公司将会利用本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com.hk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以电子方式向本公司股东提供公司通讯文件(可供采取行动之公司通讯除外)(「电子版本」)。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必须向个别证券持有人发送可供采取行动之公司通讯,并不得仅透过网页提供可供采取行动之公司通讯以遵守规则要求。根据现行安排,本公司可供采取行动之公司通讯将以印刷本方式个别发送予证券持有人。
公司通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a) 董事会报告、年度财务报表连同核数师报告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 (b) 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 (c) 会议通告; (d) 上市文件; (e) 通函; 及 (f) 委任代表表格。
可供采取行动之公司通讯指任何涉及寻求本公司证券持有人指示其拟如何行使其有关本公司证券持有人的权利或作出选择之公司通讯文件,但不包括股东大会的通告及代表委任书。
本公司将向每位新登记股东寻求其同意日后以电子版本形式收取所有公司通讯文件(可供采取行动之公司通讯除外)。为促进以电子方式发放公司通讯文件,本公司会于每年刊发年报时向现有登记股东寻求类似的同意。若本公司在限期前无收到该登记股东反对以电子版本形式收取公司通讯文件的任何回应,该登记股东将被视作选择电子版本(而非收取印刷本) 。日后有关发布公司通讯文件的通知将会以电邮方式发送至该登记股东(如没有提供电邮地址,则邮寄至本公司股东名册上该登记股东的地址)。
若登记股东已选择(或被视作选择)电子版本,但因任何理由以致在使用电子方式阅览相关公司通讯文件时遇到困难或欲收取印刷本,本公司在收到其要求后将尽快免费向其发送印刷本。
就非登记股东而言,于本公司网页刊载公司通讯文件之通知将透过电邮发送,如并无提供电邮地址,则会透过邮寄方式发送。非登记股东亦可申请收取公司通讯文件之印刷本。
如登记股东或非登记持有人拟收取公司通讯文件的印刷本或有别于其所选择的另一个语言版本,或希望更改其日后收取所有公司通讯文件之语言版本或收取方式,可向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 -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 17M 楼) 或透过电邮(chinaunicom.ecom@computershare.com.hk)提交相关申请。
登记股东及非登记股东可随时更改其公司通讯文件选择之语言版本或收取方式。股东收取日后公司通讯文件之印刷本之有关要求将一直维持有效,直至该指示被撤销、取代、或逾期,或直至收取到其指示日期一年内(以较早者为准)。
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电话热线(852) 2862 8688,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9时正至下午6时正或电邮至chinaunicom.ecom@computershare.com.hk。
更新日期 : 2024年4月30日